离婚怎么分割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 广州离婚案件律师 

概述:离婚怎么分割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 广州离婚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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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4:25:31 点击933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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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怎么分割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

1、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登记一方极易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情况下,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2、《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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