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追究的标准I广州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概述: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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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10:23:21 点击638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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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追究的标准?广州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答: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首先,被不起诉人王某某从许某某处获取的慈溪市住宅小区的公民个人信息,仅包含小区名称、楼号房号、联系电话,无业主姓名,属于高法、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款第(五)项规定的普通公民个人信息。其次,被不起诉人王某某从许某某处非法获取1 000余条普通公民个人信息后,未将该部分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应适用《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但获利不足五万元,且其未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未达到《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构罪标准。第三,被不起诉人王某某从柯某某处非法获取的财产信息数量未达到《解释》第五条规定的五十条以上的构罪标准。第四,目前证据仅能证实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利用从柯某某、许某某处非法获取的信息共计获利人民币30 000余元,但无法查实其是否通过财产信息获利以及获利金额,证据上也不足以认定其通过财产信息获利五千元以上。



刑事案件律师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见不到亲人和朋友,面对的只有办案人员的讯问,心理上是恐惧的、忐忑的;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机关,没有人能从容面对,此时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不利、不、不准确的供述和笔录往往就在此时形成。因此,律师的会见对他是一种有力的支撑。所以律师应当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确认羁押看守所的位置、路径及交通方式,是否需要预约会见时间,查询当地看守所有无特殊要求,准备好会见所需要的资料与物品。会见时要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解答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咨询、解答有关讯问的法律咨。

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控,专注于研究罪与非罪、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该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以细致、严谨的态度,专业认真办好每个案件,不遗余力还你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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