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阴阳合同纠纷律师;10年房产纠纷经验律师 

概述:广州专业房产律师

刷新时间:
2023-08-23 16:58:45 点击82855次
标签:
服务区域:
广东/广州/天河/冼村街道
收费:
  • 1000
来源:
  • 事务所
执业证号:
  • 14401201311092781
执业机构:
  • 广州盈科律师所
联系电话:
15099983407 盈科所戴律师
QQ:
1184845923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物流:4.0  服务态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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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15099983407(微信同号,文末点击手机号可拨打电话)戴允律师,中共党员,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房产领域有较高造诣,擅长一手房产交易纠纷、房产合同违约纠纷、二手楼房产买卖纠纷、宅基地、小产权房纠纷律师、一房二卖纠纷、无权代理房产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收购、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二手房买卖、产权式酒店、花园别墅买卖、动迁房买卖、商铺销售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购房定金纠纷、房屋拆迁安置及动迁款分割、房产抵押担保、房屋装修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房产分割继承、离婚房产分割、融资租赁等各类房地产法律服务


戴律师,广州盈科所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 戴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戴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当事人满意度高


戴律师为您普及房产纠纷部分法律知识:


1、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可行吗? 

实践中,卖方人往往约定房价净得。而将营业税等税收都约定由买房人承担。买房人为了减少缴纳的税款,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外,签订另一份用于网签的合同,通过做低交易价格达到避税目的。而在此之后,因合同履行又会引发双方对合同真实性以及房屋真实价格的纠纷。 

律师解答:为避税签订的网签合同属于双方通谋虚伪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以实际履行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但由于规避国家税收规定,可建议相关机关予以处罚。 



2、伪造资料规避买房政策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答:房地产调控措施实施期间,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伪造相关资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信贷机构不予贷款或者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