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房产买卖合同律师 ;房屋收楼纠纷律师 

概述:黄埔区房产官司律师

刷新时间:
2023-08-23 16:57:16 点击725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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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
广东/广州/越秀/北京街道
收费:
  • 1000
来源:
  • 事务所
执业证号:
  • 14401201311092781
执业机构: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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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9983407 盈科所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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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84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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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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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律师为您普及房产纠纷部分法律知识: 

广州开发商交付商品房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z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z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哪些情况能退款咨询,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在收房时一定要审核开发商是否符合上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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