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刑事辩护开庭律师;荔湾区看守所律师;刑事拘留会见 

概述: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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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7:50:36 点击266964次
服务区域:
广东
来源:
  • 个人
执业证号:
  • 14401201311015170
执业机构:
  • 广州盈科律所陈律师
联系电话:
18620925766 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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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54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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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刑事公诉案件的撤销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审判过程中,因公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裁定驳回,诉讼程序即告终止,人民法院应将案件注销。但这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撤销案件并不相同,应加以区别。

  例如,根据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阶段,如果被告人死亡,但已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家属要求,人民法院应作出无罪判决。这与案件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应撤销案件的规定的情况并不相同

 二、刑事撤销案件决定书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对案件经过侦查,发现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是制作的文书,称为撤销案件决定书。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该决定书系三联填空式文书,由撤销案件决定书正本 、副本和存根组成。

  1. 撤销案件决定书正本。该联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文书标题和编号,写法与一般的侦查文书基本相同。

  (2)正文。包括下列两项内容:①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对以上项目依次填写,力求准确无误,简洁明了。②撤销案件的案由、原因、依和决定事项,为一段天空式文字,行文为:“我局办理的  案,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填写案由时应当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如“××抢劫”案;填写原因应当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属于何种情形,如因“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法律条款应针对撤销案件的具体原因,填写“十五”条或第“一百三十”条。

  (3)尾部。加盖公安局印,并注明年月日。该联应当附卷备查,因此将撤销案件决定书副本送达原案件犯罪嫌疑人,要让其在该联的下文空白处写明“本决定书副本已收到”,并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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