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离职员工与公司经济纠纷 

概述:金山离职员工与公司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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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离职员工与公司经济纠纷

离职员工与用人单位有劳动争议的,可以在离职后提出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第22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金山离职员工与公司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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