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盗窃罪刑事辩护律师快速会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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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9:48:29 点击1305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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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天河/冼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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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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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1306506 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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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优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631306506,Q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杨律师团队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这些极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刑事责任年龄之辩——《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特殊的身体情况之辩——《刑法》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司法实践来看,聋哑人群体涉嫌的主要犯罪类型即为盗窃。
3、特殊身份之辩——行为人是否是公司员工,盗窃物品是否为公司让其保管的物品?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的一个主要区别是盗窃罪是对他人占有的侵犯,而职务侵占行为的侵害对象则为行为人先期已经合法占有的物,是在基于职务行为本身而有权占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本权的侵害,是对本人占有的滥用。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6万,相较于盗窃而言,在构罪和量刑标准上高了许多,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往职务侵占上靠。
从主观方面找辩点:
4、盗窃的目之辩——某些情况下,盗窃的目的可以影响定罪。部分情况下,因目的具有正当性,以致手段的非法性所反映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大降低,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如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实施盗窃,在盗窃行为实施完毕后,及时告知债务人盗窃事宜,并声明只要债务人还款即归还所窃之物。
6、盗窃的动机之辩——犯罪动机通常也是法院量刑时的考量因素,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明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盗窃的,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二、从客观行为方面找辩护要点:
1、是否构成入户盗窃之辩——“入户“这一情节,在量刑环节中起到很关键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入户盗窃”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以减半处理。并且该规定中明确了何为“入户”,即“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笔者曾经办理了一起案件,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有两间房屋用于居住,而另一间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室。套间的大门并没有关闭,而两间住房及办公室房门紧锁。盗窃行为发生在公司办公室内,且行为人对自己的目标房间的性质明知的情况下,辩护人提出了办公室非用于家庭生活且与住房相对隔离,且行为人不具有人身安全威胁的观点。最终,该被采纳。
1、是否有犯罪前科之辩——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行政处罚的,立案的数额标准减半。所以,部分案件,是否具有盗窃前科决定是否构成犯罪。当然这个部分的辩护,仅针对前科行为发生在未成年。1013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予以封存。被封存的应当保密这一前提决定了该所反映的犯罪行为应当免于被重复利用和评价,否则保密便无从谈起。我国的未成年人封存制度,其功能已经相当于前科消灭制度。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院对未将未成年人前科予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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