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律师咨询-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概述: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专业债权债务、民间借贷、融资投资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理财合同纠纷 杨主任1351220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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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9:07:11 点击2332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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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律师咨询- 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民间借贷新司解》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指出,本条明确了有约定的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的情况。有约定的利率最高不超过24%;逾期利率都没有约定利率的可以按6%主张;借期内有约定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可以按借期内利率主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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