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网络侵权维权纠纷律师;广州网络侵权案件可向哪里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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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0:43:27 点击270580次
服务区域:
广东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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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 盈科广州律所侵权赔偿律师
联系电话:
18620925766 陈律师
QQ:
52254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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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专业侵权赔偿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侵权纠纷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医疗整形失败赔偿、计算侵权赔偿金额标准、侵权诉讼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1、网络侵权案件可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2、网络侵权案件可以起诉哪些被告?

原告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起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仅起诉网络用户,网络用户请求追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原告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追加可以确定的网络用户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3、法院可以强制网站提供发文章人的信息吗?

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处罚等措施。

原告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请求追加网络用户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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