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民间借贷官司开庭律师;借款合同利息违法解除律师 

概述: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公司股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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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4:00:36 点击266552次
服务区域:
广东
来源:
  • 个人
执业证号:
  • 14401201311015170
执业机构:
  • 广州盈科律所陈律师
联系电话:
18620925766 陈律师
QQ:
522542947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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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公司股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民间z借款纠纷中诉讼时效催收凭证知识
1.存在长期购销关系的当事人,对账行为可中断时效
存在长期购销关系的当事人双方,自对账之日起两年内,一方主张对账所确认债权的,应认定未超诉讼时效期间。
2.催收通知明确载明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内容的认定
催收通知载明催收依据、借款本息及向保证人的偿还请求,应认定该通知具备明确要求保证人承担z保证责任内容。
3.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署“收到”,擅长民间借z贷案件,不视为承诺还款
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署“收到”字样,仅代表其已收到该对账单,不能推定为其有偿还已过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
4.债权请求权自债务人签收对账单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债权人就相关债务的请求权从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盖章或签名确认时即已产生,其诉讼时效即应从此时起开始计算。
5.在逾期贷z款催收通知的多份回执上补盖公章的效力
借款人加盖公章的催收单上由贷z款人自行填写可中断诉讼时效的催收日期,应当视为借款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6.催款通知未经签收或未公证送达的,不能中断时效
催款通知书未经借款人签收,亦未通过公证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向借款人送达的,不能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7.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在催款挂z号信回执盖章效力
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重新确认,需债务人在有明确催收内容的催款通知单而非挂z号信回执单上签字。
8.催款通知上印文形成时间存疑时优先保护金融债权
金融借款催款通知上印文形成时间明显不利于金融机构的情况下,法z院可引进利益衡量理论确定优先保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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