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回商标擦亮品牌,稻花香米业转型重塑再出发 

概述: 2019年,福州米厂一纸诉状,将五常市千禾米业有限公司及出品商北京先农氏有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诉由是被告擅用“稻花香”注册商标专用权,侵害了福州米厂的合法权益。 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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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米厂一纸诉状,将五常市千禾米业有限公司及出品商北京先农氏有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诉由是被告擅用“稻花香”注册商标专用权,侵害了福州米厂的合法权益。

 

这已经不是福州米厂第一次打官司了。

 

2014年以来,福州米厂至少已发起58起司法诉讼,维权地涵盖福建、湖南、江苏、安徽、广东、北京等省市。同时,福州米厂历年发起40余起行政维权。案由无一例外地指向“稻花香”商标权纠纷。

 

“稻花香”是福州市属国企福州米厂于1996年启用、1999年正式注册的商标。同期注册的还有另一品牌“冠福”。粮食品牌化,这被认为在当时是具有超前意识的做法。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体制,直到1993年全国城镇取消粮票,放开粮食销售市场,统销制度才退出历史舞台。至于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则是2004年以后的事情。”61岁的林铭亨长期供职于福州市粮食系统,见证了粮食流通制度的历史变革,“由于长期带有计划属性,粮食经营者大多缺乏品牌意识,主动创建与培育品牌者少之又少”。

 

然而,福州米厂起了个大早,却赶了个晚集。

 

经过精心培育,“稻花香”知名度与美誉度逐步提升。但上个世纪90年代末,在国企改革浪潮中,福州米厂不可避免地遭遇企业重组、职工分流等重大变动。因此,曾经的先行者无暇顾及进一步培育壮大“稻花香”品牌。一度被寄予厚望的“稻花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束之高阁。

 

而此时,国内粮食市场却是另一番光景。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这一年开始,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很快,各大品牌开始竞相抢占市场。

 

2000年,东北人田永太在多年育种基础上,选育出了日后走红全国市场的“稻花香2号”。2016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单上,以“稻花香2号”为典型代表的“五常大米”以639.55亿元的品牌价值,高居大米品牌榜首。对于不少消费者而言,谈及“稻花香”,言必称“五常大米”,却鲜知福州米厂才是“稻花香”商标的拥有者。

 

另一方面,商标盗用、冒用现象屡见不鲜。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卢林在2017年12月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不无痛心地说:“2006年,福州米厂在吉林省磐石市打响商标维权第一枪,多年来,耗费巨资维护‘稻花香’商标专用权,从行政诉讼到司法诉讼从不间断,维权行为遍及湖南、湖北、江苏、江西、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以前,企业对‘稻花香’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近年来越发明目张胆了。”卢林表示,从中国商标网查悉,目前使用“稻花香”字样申请注册商标的有480件。他担心,“稻花香”将步“阿司匹林”“尼龙”“金骏眉”等商标后尘,显著性逐渐削弱,最终退化为商品通用名称,而遭遇撤销。

 

面临窘境,福州米厂一边踏上漫漫维权路,一边启动“稻花香”品牌重塑计划。

夺回商标擦亮品牌,稻花香米业转型重塑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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