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思想汇报100篇,我的社区矫正故事 

概述:监外执行思想汇报100篇,我的社区矫正故事。微信/电话:13489-888-1O3社区矫正思想汇报是重点检查对象,要根据自身情况,生活.工作.家庭情况实际真实写出来。当天一对一指导,从此不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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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 16:42:55 点击962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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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思想汇报100篇,我的社区矫正故事。微信/电话:13489-888-1O3社区矫正思想汇报是重点检查对象,要根据自身情况,生活.工作.家庭情况实际真实写出来。当天一对一指导,从此不再担心。 网络上的范文只能是用来参考,还是需要每个月写出不同的心境。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变化。因为写完上交的思想汇报会存档案,检察院会到司法所督查思想汇报是否按要求写,很多网络抄的最后被警告,由普管变成严管,得不偿失。

我的社区矫正故事——木棉花的花语:珍惜身边人、珍惜眼前的幸福(张元媛)

又一年木棉的花开,飞来飞去满天飘洒的木棉花絮,告诉我即将离开漳州师范学院,踏上新的征程。告别激情、温馨的母校,让青春吹动木棉花絮,牵引着我去追逐梦想,开启大学生村官之路。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2014年的春天,村官服务期满,仍然沉浸于村官生活的我,机缘巧合下成为屏南县司法局古峰司法所的一名司法助理员,从此开始我的社矫之路。

我喜欢校园里的木棉花,因为它是青春的承载,更因为花语的独特,召唤着你珍惜身边人、珍惜身边事、珍惜稍纵即逝的时光。在社区矫正工作的道路上,我最想对社区服刑人员说的也是珍惜身边人和事、珍惜眼前的分分秒秒。对错只是一念之间,直面生活,真心接受矫正,快乐幸福的大门永远都是敞开的。

陆亮(化名)因二十年前被周四(化名)殴打一事一直耿耿于怀,心有不甘,遂携带钢钎将周四打伤,致周四两根肋骨骨折。陆亮因此被判处缓刑一年,2018年3月陆亮到司法所报到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刚入矫的他对自己被判处缓刑心怀怨气,“二十年前姓周的把我打伤打残都没被判刑,我被打瘸了一条腿,什么事都做不了,姓周的却只是赔了500元了事,如今我只是打了他一棍就要判我的罪!”陆亮怨恨的说,对社区矫正充满抵触情绪。

我耐心的给他办理了入矫手续,安抚他的情绪,与其进行唠家常式交谈,初步掌握其情况后,为其制定专门矫正方案。陆亮已年满60周岁,且其腿脚不便,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实行)》第九十九条规定,我们为其免除了公益劳动。同时考虑到陆亮的文化程度低(文盲),每个月的汇报材料及学习心得由其家属代笔,在学习教育方面都是以面对面口头教育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

矫正的时间在慢慢的过去,但是陆亮心中的那个心结仍旧无法打开还是时常让他愤愤不平。我与同事加强对陆亮走访,时常邀其到所里进行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虽然对他自己被判缓刑仍心有不服,但基本都能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管理规定,在一个周末,突然发现陆亮关机。全所上下高度警觉,一边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一边组织人员入户查找,最终确认他是前往山上摘李子且将放在家中。由于人机分离,违反《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给予警告处分,并加强守法遵规的教育,充分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从根本上解开陆亮的心结,我定期与其交流谈心,发动社会及其家属给他做思想工作,使他更加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了伤害,劝导他不要怨天尤人,正视现实,安心接受矫正。在我们司法所的真情感化下,陆亮终于解开了心结,并且在接下来的社区矫正中,主动配合司法所的管理,再也没有出现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情况。

考虑到陆亮缺乏劳动能力,家庭困难,我们向司法局申请了困难补助,在春节期间给其送上500元慰问金。同时,帮助其办理残疾证,并向部门申请困难补助,但是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我真心的感谢你,感谢为我的付出和努力,特别是在矫正期间对我的悉心开导和照料,使我切身感受到你们这些工作人员就是不一样,你的亲和力,让我无颜以对过去的自己,往后我一定要更加努力的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过上美好的生活,虽然我腿脚不便,但我真的不想自己成为的负担!”

真情的付出有了回报,以人为本的关怀得到应有的回应,一颗怨恨的心终于释,使其从开始的抵触,到后来敞开心扉,好好接受社区矫正,向往美好的生活,如今陆某已经解除社区矫正,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

一手法律,一手关怀,社区矫正不仅仅是严刑和惩罚,更需要播撒温暖与阳光、传递认知和信仰。在社区矫正这条路上我们要以“宽严相济、情法相融”为宗旨,刚柔并济,让社区矫正有自己的温度;要用我们的忠诚、我们的善良、我们的责任、我们的担当,去解开社区服刑人员的一个个心结,让我的社矫之树开出更好的花,结出更亮的果。同在蓝天下,共享生命的感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无偿献血

为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无偿献血意识,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号召服刑人员参与义务献血活动。
8月4日,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报名,表示为了能够尽己所能回报社会,愿意以身践行,自愿献血。
 服刑人员陈某表示:“我以我血献爱心”,虽短短7个字但足以看出该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另一名于2号解矫的安置帮教人员李某从在矫服刑人员口中得知消息后主动找司法所工作人员申请献血,其表示:“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献血,我的想法很简单,‘分享’血液,共享生命,传递温暖”。随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下,有秩序地填写《献血登记表》,依次进行体检、验血、采血的献血流程,整个现场井然有序。

监外执行思想汇报100篇,我的社区矫正故事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