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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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肥专驰为您解答: 商标异议:在任何一个申请商标进入初审公告后,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对商标局初审公告期内(为3个月)的商标提出异议。通常为二至三年完成。 商标复审:1、在未通过商标局实质审查的申请商标,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15日内,如持有不同意见或者商标局初审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复审申请;2、对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不服,自收到裁定书15日以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3、对商标局作出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决定不服,自收到决定书15日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合肥专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专驰”)是一家专业代理商标注册、续展、复审、异议、争议、答辩、补正、转让等商标事项服务机构,系上海专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服务安徽的新老客户而设立,与北京众合诚成律师事务所、京大律师事务所、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是经合肥工商局批准注册、在国家商标局已备案的服务代理机构。 欢迎致电合肥专驰咨询相关事项!或者在公司网站留言,我司会有专业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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