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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优秀专业的劳动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631306506,Q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劳动纠纷经验,提供日常劳动纠纷法律咨询,担任企业劳动法律师顾问,代为文书起草、审核,出具法律意见、律师函。代理因劳动关系涉及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五险一金、工伤赔偿、辞退赔偿、降职降薪、经济补偿金等引起的仲裁诉讼案件!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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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不应该支付的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