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案件辩护律师 广州刑事律师 

概述:集资诈骗罪案件辩护律师 广州刑事律师

刷新时间:
2024-05-17 08:29:42 点击14246次
服务区域:
广东/广州/天河/冼村街道
执业机构: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631306506 杨律师
QQ:
1348661382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物流:4.0  服务态度:4.0
默认4分 我要打分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律师联系电话可点击律师主页查看,微信同号):

集资诈骗罪

量刑情节

量刑起点

数额较大起点

3—4年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7—9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集资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犯罪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综合考虑犯罪数额、诈骗对象、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5.信用卡诈骗罪

量刑情节

量刑起点

数额较大起点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5—6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0—12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信用卡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136-3130-6506(微信同号)。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集资诈骗罪案件辩护律师 广州刑事律师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