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特许经营合同加盟纠纷律师;同区域有其他加盟店公司违约吗 

概述:广州专业加盟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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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时间:
2023-08-23 16:58:30 点击102241次
服务区域:
广东/广州/白云/三元里街道
收费:
  • 1
来源:
  • 事务所
执业证号:
  • 14401201311092781
执业机构: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5099983407 盈科所戴律师
QQ:
118484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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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15099983407(微信同号,点击电话可直接拨打)戴允丝律师,专职律师,中共党员,经验丰富10年经验



戴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



戴律师为您普及加盟相关部分法律知识:

 

广州加盟纠纷中,近距离出现了其他加盟店就一定违约吗?



戴律师解答:要看合同的约定,一是注意距离的约定,而是注意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的是三公里范围内不允许开其他加盟店,最后公司自己在范围内开了家直营店,法院最终认为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不构成违约。



判决书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就本案而言,德某公司指控言某公司违约的根据之一是言某在其加盟店三公里半径范围内经营了猎德店,虽然现有证据反映出猎德店与涉案加盟店的装修装饰模式是相似风格,而涉案合同约定的是言某公司不同意其他人开设加盟店,而非不允许言某公司开设直营模式的店面,德某公司对此未能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比如猎德店加盟合同)证实猎德店并非直营店,现亦无其他证据予以证明猎德店是由言某公司允许他人(非言某公司投资人)开设的加盟店。因此,德某公司指控该项违约依据证据不足,一审法院对此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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