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进口专业报关报检公司 

概述:北京汽车进口专业报关报检公司 北京汽车进口专业报关报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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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19:31:16 点击27669次
服务区域:
全国
价格:
  • 100 元
联系电话:
18301086733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物流:4.0  服务态度:4.0
默认4分 我要打分

进口联系人 任小姐sunny  WX 18813003235  电话13041167891  QQ 2295759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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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享进口物流

拥有280 名物流顾问在

沿海9大城市上海、苏州、宁波深圳、东莞、广州、厦门、天津、青岛之服务网络

专注进口海运、进口清关、进口仓储、进口采购商务、国际散杂船租船代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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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享服务团队,着重三点差异化服务运营:

其一,万享集中国内 9 个公司280人团队的平台能量,专注1个细分物流项目 “全球港口—中国主要港口”进口清关物流业务。

其二,万享进口物流的主打产品:机械生产线的国际搬迁进口南美非洲的原木进口中国制造业的化工耗材原料采购进口百货商品采购进口。

其三,万享累积40000多个进口操作案例,优化货主对进口物流成本、进口流程的把握。2009年开始,万享涉足“游艇、矿山设备、直升飞机、工程设备车辆”等大宗进口物流项目,同期成立“万享外企进口项目部”,专门为全球500强企业以及关联企业的进口采购提供全球到中国主要港口的打包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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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联系人 任小姐sunny  WX 18813003235  电话13041167891  QQ 2295759794

 

 

外商自带车常见问题解答:

1-外商自带车事故全损可以重新进口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符合条件常驻人员申请进境的机动车辆有丢失-被盗-转让或出售给他人-超出监管期限等情形的,不得重新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按此原则,你所说的事故损失后,应不可再重新申请进境车辆。

2-外商自带车如何转让给国内人员?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可以在符合条件时转让过户。具体所需资料请查阅该公告原文。

 3-进口外商自带车是否可以从非指定口岸进口?

答:您好。目前国家指定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广州黄埔港-广西钦州-福建江阴6个沿海港口,满洲里-深圳(皇岗)-新疆阿拉山口3个陆地口岸为整车进口口岸。外商进口自用小汽车也应从以上指定口岸进口。 

4-外商自带车上牌是否需申领《货物进口证明书》?

答: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管理,不需要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

5-外商自带车辆入境需要交纳哪些税款?

答:根据海关规定,外商自带车辆入境需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税率请根据商品编码在“海关税则”确定。外商自带车辆的办理程序您可参阅“常驻人员申请自带车(外商自带车)进境流程”。

6-外商自带车进口后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吗?

答:您好,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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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商自带车常见问题解答:

外商自带车是货物还是物品属性?

答:根据海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外商自带车的政策取向-申请-验放的实际情况,外商自带车在海关管理属性上应属于旅客自用物品。


 

8外商自带车可以进口二手车吗?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2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专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详情请查阅海关总署令第116号及海关总署2010年第32号公告。


9外商自带车必须是新车吗?

答:根据海关规定,以外商自带车带进的车必须是新车,旧车不能带进。 

外商自带车进口后用于抵押合法吗?

答:请您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海关总署第116号令,非居民常驻旅客征税进口的自用小汽车海关不再实施后续监管。只有根据政府间协议等免税进口的汽车才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未经海关允许擅自抵押海关监管货物的,将根据情节处以一定的处罚。


10将外商自带车出售是否构成0犯罪?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该车进境不到一年就转让了,是一种违规行为。上述车辆已经征税,如不存在进口伪报-瞒报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则不构成0犯罪。
 

11外商自带车进境后能否出租他人使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常驻人员征税进口的机动车不属于海关监管车辆,海关不实施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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