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加盟合同解除找律师 退加盟费咨询 

概述: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等事宜。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

刷新时间:
2024-04-19 05:03:18 点击103151次
服务区域:
广东/广州
执业机构:
  •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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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0980701 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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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专业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570980701,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等事宜。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加盟后未享受任何服务,加盟费能全退吗?
  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就判的全退。但实践中,公司方往往提供了部分服务,这样就要扣除部分服务的费用,有的案件判扣几千,有的判扣1-2万,金额不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周某主张解除合同及返还投资款的诉讼请求。首先,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规定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约权,即使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被特许人也依法享有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本案中,周某于2017年3月8日与富某公司签订合同,于2017年5月3日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相隔时间未满两月,属合理期间。至今富某公司尚未提供任何货品给周某或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富某公司的经营资源尚未被周某实际利用,故周某解除合同的请求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行使单方解约权,依法应予支持。鉴于涉案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故合同解除后,富某公司向周某收取的投资款99800元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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