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桂林房屋征收政策风景区养殖场关停评估自然保护区环保评估 

概述:2019年桂林房屋征收政策风景区养殖场关停评估自然保护区环保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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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桂林房屋征收政策风景区养殖场关停评估自然保护区环保评估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基础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以及环保建设的需要,政府或者开发商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城镇土地,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应该要大力支持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政策,同时要配合有关拆迁征收部门的工作,但按照有关规定我们被征收的资产应该得到相应的价值赔偿,拆迁征收补偿规定比较多,作为被拆迁户我们知道有关拆迁补偿方面的政策吗?比如

1、什么是拆迁征收评估?拆迁征收又应该获得哪些补偿?应该如何做资产评估?

2、什么是土地征用?征收和征用的区别?评估价值有差异吗?

3、什么是划拨土地和出让用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时补偿标准有什么区别?评估价值差异大吗?

4、什么行政复议?复议期限多久?复议时如何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5、什么是行政诉讼?诉讼有用吗?赢了官司输了钱怎么办?打官司好呢还是资产评估好呢?还是坐下来跟拆迁办慢慢谈呢?

6、什么土地征收报告及土地征收用途?

7、被定为违章建筑、违法建筑、安全隐患建筑、无证建筑等等如何应对及应该主张评估补偿?

8、房屋或者其他资产遭受暴力强拆了怎么办?资产损失了又如何评估及如何获得赔偿?

9、拆迁办的评估公司对你的资产评估很低,评估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如何应对?

10、你的资产价值如何评估?采用什么方法进行评估?评估技术路线是什么?及相关政策和规章是如何规定的?

11、农村房屋、厂房建筑、养殖场、花卉苗圃、矿场等等应该如何评估其价值?

12、什么是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损失应该如何评估?

13、承包或者租赁剩余的年限应该如何评估其收益?

等等,以上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更多关于拆迁征收及资产损失赔偿问题。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因各地区政策及市场情况不一,补偿价值也不一样,

主要是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和有关拆迁补偿政策作为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拆迁补偿条例,一般房屋拆迁有以下补偿:土地补偿费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价值的补偿、临时搬迁补偿费用、过渡费用、奖励费用,有经营的还有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费用,工人遣散补偿费用等等。

根据我们已做的拆迁征收评估工作案例来看,发现很多被拆迁户对拆迁征收评估不懂,容易被拆迁征收方忽悠,签订不平等补偿协议,拆迁方的评估公司往往评估价值很低,给拆迁户造成重大损失。如何应对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呢?根据资产评估法资产所有方即被拆迁户有权利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自己所拥有的资产进行评估,以作为资产保全,防止征收方强拆。(被拆迁后尽管可以主张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损失往往很大,建议一旦各被拆迁户在了解你的资产要被征收时,就开始请评估公司对被征收资产进行评估,不打无准备之仗,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欢迎咨&&询:184拆迁2345评估0099,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评估专业人才,资深拆迁评估师和房屋和企业拆迁维权律师,现有十多位拥有在资产评估、拆迁法律、征地拆迁、企业重组合并收购等专业领域10年以上经验的专业人才,同时本司与全国多家著名评估机构、拆迁法律咨询律师、征收拆迁办、以及评估院所合作,以便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专业服务,从成立至今我司已经服务了全国几千家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我们有着丰富的房屋、厂房、园林、专利评估、企业拆迁等评估经验,同时为广大被拆迁户做过评估,通过我们的评估以实现了大多数客户的预期目标。

服务项目如下:

1、资产评估及损失评估; 2、固定资产及搬迁评估;3、厂房拆迁评估;4、企业价值评估 ;5、工程/机械设备评估; 6、花卉苗圃、果园、林地拆迁评估;7、实用技术评估;8、专利评估;9、养殖场拆迁评估;10、园林及林地评估;11、经营性损失评估;12、企业资产损失评估;13、矿场、矿厂、矿山资产评估;14、水泥厂、煤厂评估;15、砖厂评估 、石灰厂评估;16、鱼塘评估及损失评估;17、养猪场评估;18、养鸡场评估;19、养牛场评估;20、各种房屋拆迁评估;21农家乐、酒店、餐馆评估等。

咨&&询:184资产2345评估0099   

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保障办〔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意义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2015年的棚改目标写进了中央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货币化安置更写入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要点。推进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有利于棚户区居民(以下简称“被征收人”)自主选择满意住房,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稳定商品住房交易量;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体系,顺应现阶段群众意愿,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各城区、苏桥管委要积极引导更多的群众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通知》(建保〔2015〕125号)有关精神,确保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不低于50%。 

三、对货币化补偿实行奖励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5〕44号)和《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保障办〔2015〕13号)要求,各城区、苏桥管委在棚户区改造中要重点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货币化安置模式,建立激励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奖励办法,采用适当提高一定资金奖励比例等方式,正确引导棚户区居民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改造。 

   各城区、苏桥管委棚户区改造项目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要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同时,根据《桂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2012〕58号)规定,在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值10%的货币补助、最高15%的搬迁奖励的基础上,将搬迁奖励提高5%,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值最高30%以内的补助和奖励,即: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助,L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15日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主动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0%的搬迁奖励;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30日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主动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搬迁奖励;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45日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主动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搬迁奖励。具体补助和奖励标准由各城区、苏桥管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9年桂林房屋征收政策风景区养殖场关停评估自然保护区环保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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