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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4:14:51 点击857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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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表见代理在买卖合同中是经常性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建材供应纠纷案件中,由于建设施工存在挂靠等情形,在购买建材时出现签署合同的签字人并不具有代理权限,但合同加盖了公司印章等情形。人民法院认为,在此情形下,当供应商将建材运至建设施工现场,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因此,认定合同有效且应当支付合同价款。针对上述,律师建议如下:上述情形大多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联系人、通知条款,或者合同管理不善造成的。因此,在合同起草或审查、签订过程中,应当对联系人、通知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按照该条款执行,以免出现联系人、通知条款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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