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 

概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
本信息已过期,发布者可在"已发商机"里点击"重发"。

刷新时间:
2017-08-24 09:59:26 点击39900次
服务区域:
全国
联系电话:
18500994848
QQ:
1774274726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物流:4.0  服务态度:4.0
默认4分 我要打分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更好保护。企业冠无行政区划名称就表示在全国行政范围中该企业名称具有唯一性,在全国内不会重名,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咨询:朱女士 18500994848  QQ:1774274726

工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
  • shunxingjie发布的信息
  • 国家总局核名
  • 国家总局核名【朱女士 185-0099-4848】国家总局核名 国家总局核名 一、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 (一)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nbs...
  • 工商总局注册核名疑难核名
  • 工商总局核名: 即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 直接由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申请前提条件: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 满足此条件,新注册的...
  •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范围与要求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