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8年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条件及报名地点 

概述:劳动关系协调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证 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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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时间:
2018-02-23 16:32:01 点击4796次
分类:
标签:
服务区域:
江苏/南京
价格:
  • 2650 元
形式:
脱产班,周末班
级别:
入门/初级,中级,高级
联系电话:
15151868104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物流:4.0  服务态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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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联系人:钱老师

咨询电话:025-66166342

咨询QQ:1372639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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