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收费标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进行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在制定决策、实施和处理方案之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调查、预测和评估,以促进决策、实施和处理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防范、减少和消除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且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各类纠纷以及分析报告的评估与研判,创新服务,并为项目提供群众调查问卷,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进行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安置拆迁的项目,对涉及施工和重大固定资产的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调查和识别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在全面掌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章节的基础上,结合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价主体应重点评价和论证项目实施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 ㈠合法性。重点评价拟建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的审批部门是否具有相应的项目审批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政策等。 (二)合理性。重点评价拟建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考虑了不同利益群体的要求,是否会造成地区、行业和群体之间的相互比较,依法对相关人给予补偿和其他救济是否充分、合理、公平、公正;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和适当,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 ㈢可行性。重点评估拟建项目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是否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和完善的配套措施;拟建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否超出当地财力,是否超出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是否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和认可。 (四)可控性。重点评价拟建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是否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负面舆论、恶意炒作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拟建项目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有相应措施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行有效;是否有足够的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措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进行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在制定决策、实施和处理方案之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调查、预测和评估,以促进决策、实施和处理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防范、减少和消除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负责决策和建议部门、政策起草部门、项目建设申报部门(单位)、改革领导部门、工作实施部门等。要率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报告。一般来说,风险评估遵循以下五个步骤:第一步,确定评估项目,制定评估计划;第二步是进行广泛的研究和论证,预测预期风险;第三步,进行科学的评价分析,形成评价报告。综合研究判断明显风险、潜在风险和诱发风险的各种因素,从高到低四级风险评估相应的等级标准,做出不实施、暂缓实施、部分实施或试实施、实施实施的决策;制定维稳计划,落实维稳措施;利用评估结论,加强后续监管。 联系电话:期待您的致电咨询13382906797。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作出批复,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条各级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的申报项目执行本办法。
土地征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征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大多数地区的城镇化都在加速,城市扩张需要的土地愈来愈多。土地,是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关乎粮食安全、经济安全,也关乎社会安全。当前因征地拆迁而起的社会冲突时有发生。
为了应对这一棘手的问题,不少地方主动开展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土地征收前,就对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就其中的风险点展开分析与评估,并作出科学预测,进而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土地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科学评估,做好风险防范和调控工作,是保证土地征收项目顺利进行、区域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既要合法合理,又要可行可控
各地制定的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其评估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政策和征地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上。
合法性评估: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部门是否有相应的职权,并在权限范围内实施;征收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实施,是否依法进行公示、听证以及征求公众意见等等。
合理性评估:征收事项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符合大多数群众根本利益;是否做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有机统一;有没有广泛地宣传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并且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是否保持了相关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是否兼顾人民群众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了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
可行性评估:征收事项是否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对需要举行听证或群众要求进行听证的事项是否履行了听证程序;是否具备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出台、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
可控性评估: 征收事项是否会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相互攀比;是否存在群众上访、社会负面舆论、媒体恶意炒作等公共安全隐患;针对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是否有相应的预警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和对策措施;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是否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完备的程序,须科学性、公平性与民生关怀并重
评估过程一般包括确定评估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公示、信息采集、风险评估、风险预测和风险化解等七项程序。
在评估的事项、工作方案确定后,宣传公示和信息采集是评估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源于广大受影响群体和相关利益群体,只有广泛宣传、公示,才能多方收集公众意见,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这是全面排查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前提。在这一阶段,实施主体会通过公告、媒体、网络、通报会等各种形式,让相关群体充分了解征收事项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相关政策、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等。
在实践中,信息采集指的是对土地征收基本情况和利益相关者分别开展调查。前者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影响及影响区域、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土地征收实施机构、土地征收实施管理、土地征收维稳机制等;后者是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界定和分析。
建设项目实施的社会影响,应当从有利和不利两方面分门别类采集。有利影响包括为城市发展建设提供用地空间、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地区城市化进程和推动新农村建设等;不利影响则包括减少耕地、破坏生产生活设施、被征地人员被迫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等。采集工作通常通过问卷、座谈会、访谈、文献查阅和实地观察等多种途径推进。
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用地单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员和外围群众(征收土地的承租人、继承人和被征收土地周边居民)。调查应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如少数民族、低收入人群和生活困难人群。
在广泛宣传公示和充分采集信息后,应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确定风险评估等级。具体的技术步骤是:先确定评估指标体系,而后确定因素、因子评分标准,在此基础上算出因素、因子得分,最后得出风险等级 。
风险预测,主要是预测来自被征收人的风险,既应当注意失去土地和房屋、失去公共财产、失业、被边缘化、社会网络割裂、文化破坏等共性风险;也不能忽视政策风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风险、征收过程风险、征收后风险和外延风险等个性风险。
最后,应当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其诱发因素、风险涉及人员的数量和范围,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调整完善实施方案、落实补偿资金和安置房源、保证群众申诉渠道畅通等等,并明确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以及协作单位,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
破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和难点的对策措施
破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和难点的对策措施
基于对我国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分析思考,我们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刻理解“稳评”的意义
各级领导必须清醒认识“稳评”工作的意义重大,高度重视“稳评”工作,才能真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这是有效落实“稳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应评尽评,刚性执行,强化推进“稳评”程序
将“稳评”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条件和刚性程序”,做到应评尽评,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合法合理、科学民主”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使评估结果科学、合理、有效,对重大事项决策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法律法规收集及资料整理、实地踏勘及公众参与、风险识别及评价三个过程。
(1)法律法规收集及资料整理。对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既有各项审批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进行收集,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分析、整理和统计,对建设项目的现状情况、建设意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技术标准及施工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并对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综合分析。
(2)实地踏勘及公众参与。到项目所在地以及项目选址周边进行现场走访,了解项目相关的工程进展、工作内容等情况,收集相关单位对本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给予的意见与建议。同时走访调研周边居民,并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工程项目有较为直观的认识。
(3)风险识别及评价。在以上基础上,分别对重大事项前期准备期、建设实施期、运营期几个阶段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而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源进行了风险指标的确定与评价、风险可能性分析、风险发生后果分析等,确定潜在各项风险等级,综合分析评估重大事项实施的综合社会稳定风险,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与建议。
3、加强培训,提升技能,切实提高“稳评”质量
高质量的“稳评”结果是确保企业科学决策的前提,而“稳评”工作不仅仅是评估者态度问题和评估程序问题,更是专业知识,评估技能和经验的积累。很多评估项目涉及不同领域的业务知识和以及不同素质的利益群体,多种诱发稳定风险的元素都对“稳评”的执行者和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稳评”工作小组和参与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更加了解和掌握相关“稳评”的业务知识和评估方法,提升“稳评”技能等切实提高“稳评”质量。
4、科学决策,有效处置,合理运用“稳评”结果
“稳评”结果是重大事项审批和决策的依据之一。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要以“稳评”结果为依据,进行科学决策,真正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做到防患于未然。
5、强化督查,加大考核,严格落实“稳评”责任
完善和落实“稳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促使各级责任主体更加重视风险评估工作,依法依规实施运作,成为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自觉行为和规范动作。对“稳评”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评分纳入信访稳定工作考核标准内,对应评未评和不落实“稳评”的责任单位将追究责任,实现“稳评”工作的过程监督和责任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