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负全责王其森律师成功辩护判缓刑 

概述:济宁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被告人负全责经王其森律师成功辩护获缓刑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底被告人李某驾驶机动车沿济宁市汶上县某国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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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被告人负全责经王其森律师成功辩护获缓刑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底被告人李某驾驶机动车沿济宁市汶上县某国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由东向西并左转的电动三轮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死亡,肇事后,被告人李某逃离事故现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办案经过

    王律师接李某的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经过到看守所与李某多次会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因犯罪嫌疑人李某车辆没有保险,家庭困难,一直没能和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更没有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这些情况对于后续的取保候审或者判处缓刑影响很大。王律师积极协助李某的家属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并取得谅解,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作出判决并宣告适用缓刑。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辩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办案结果

    法院最终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宣判当天,李某终于走出了看守所。

案例评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因家人去世备受打击,往往很难出具谅解书,如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也是作为辩护人应该深思的问题。律师办案,办的不仅仅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如何将办案经验和法律规定合理结合起来,如促成和解,认罪认罚,尽全力争取,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只有这样,辩护人的价值才能得以彰显出来。



王其森,男,中共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先后作为济宁市司法局值班律师、济宁广播电视台嘉宾律师、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其法学理论功底深厚,逻辑思维严谨,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为执业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办理过多起疑难复杂的刑事、民商事诉讼、业务谈判等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帮助困难群体争取合法权益。执业中运用娴熟的办案技巧和诉讼策略,为委托人处理了各种棘手的法律问题,以专业、细致、高效的办案风格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及推荐,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被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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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是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是济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济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单位。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具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质,是山东政法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是“济宁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济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职工法律服务站”,被济宁团市委、济宁市司法局联合授予“济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站”,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山东省青年文明号”、“为侨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律所位于济宁市火炬路与金宇路口,毗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是一家代理刑事辩护、刑事合规,金融保险、公司证券,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产业投融资、股权设计与激励、股份转让、公司收购、企业改制与重组、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破产重整与清算,婚姻继承,抵押担保,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等诉讼、经济仲裁、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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