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开展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通知 

概述: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找河南智多兴1563993320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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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找河南智多兴1563993320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55号),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河南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商标的范围是:在河南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商标权利人,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且使用三年以上并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对已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于2013年12月期满的注册商标,应当进行延续认定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其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且无权属争议;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质量优良、长期保持稳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且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5.申请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且近三年来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二)申请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河南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书》;
  2.著名商标认定申请;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以及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5.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的书面材料;
  6.使用该商标商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7.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本省同行业中的排序情况或者能够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8.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材料。 
 
    三、认定程序
  本次认定工作,采取商标注册人自愿提出认定申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推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认定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省局通知要求,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市申报程序。或通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由企业直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提出申请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对不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符合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备的,由主管局长签署审查意见,统一出具初审报告,连同各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