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房屋承重检测|房屋鉴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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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14:01:01 点击574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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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检测之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承重墙)的行为浅析

对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十分严格,对于业主装修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承重墙)的行为,将进行管理立案,并由城管部门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单位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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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哪些属于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承重墙)的行为呢? 
1、擅自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房屋原始设计承重构件,以及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房屋与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均属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 
2、房屋原始设计承重构件以房屋竣工图标示的位置为准;图纸没有标明或者标示不详细的,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房屋检测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3、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应及时作出认定,向房地产权利人出具《承重结构被损的房屋认定书》。房地产权利人无法联系的,《承重结构被损的房屋认定书》可以以通告方式送达。 
4、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应在作出认定后的3日内将《承重结构被损的房屋认定通知单》送达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 
5、当事人恢复被损房屋承重结构的,修复方案和施工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单位实施并验收。施工应符合如下要求:(1)不得降低原构件的强度;(2)不得低于原构件的用料标准;(3)恢复原有构件的形状;(4)修复部位的构造措施要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修复工程加强监督、巡视。 
6、修复项目竣工后,当事人应将修复方案和施工验收资料报送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应到实地核实。对经核实已恢复原状的被损承重结构房屋,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应在核实后的10日内,向房地产权利人出具《承重结构被损的房屋已恢复证明》,并将《承重结构被损的房屋已恢复通知单》送达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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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装修敲墙如经鉴定为房屋承重结构(承重墙),责令业主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承重墙)进行原样恢复,待房屋承重结构(承重墙)恢复后由有资质的房屋鉴定单位对原样恢复后的房屋承重结构(承重墙)再次鉴定。



滁州市房屋检测范围: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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