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概述:济南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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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品人进行自愿登记,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办理登记手续,可选择自行到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其中,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作者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创作能力。

登记说明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登记方法

可选择自行到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作者条件

必须具有创作能力;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二、版权登记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