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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到东莞大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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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又称“莞城”,位于广州市东南部55公里处,珠江口东岸,“广东四小虎”之首,号称“世界工厂”,国际花园城市[1]  ,全国文明城市[2]  ,全国篮球城市[3]  ,广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是全国5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4] 
东莞是广东历史文化名城,有着1700多年的郡县史,距今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期建郡,是岭南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和改革开放的先行地。
东莞有港澳同胞约120万人,海外华侨约30万人,是著名的华侨之乡,有“音乐之城”[5]  、“科技之城”、“博物馆之城”[6]  、国家森林城市等美誉。2015年2月,东莞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7]  2015年4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ICLEI世界大会全球200余城代表聆听“东莞声音”。[8] 
东莞市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9] 
东莞的名称由来,历来众说纷纭,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相传境内盛产水草(菀草)而闻名,故名东莞。“东莞”首次成为本地的名称是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12]  东莞人大都以做菀草为业,又在广州之东,故名东莞。这是学界比较主流的一种说法。[12] 
第二种,因菀香而闻名,故名东莞。不过学界一般不采用这种说法。
第三种,山东地区原有东莞郡,因北方战乱,衣冠难度,北方士族大量南下,部分东莞郡的士族迁徙到今天东莞的位置,为了纪念北方故土,依旧把当地称作“东莞”。
东莞的历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
夏朝时,东莞属南交地。
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并岭南,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
东汉顺帝分番禺设立增城县,东莞于当时增城治下。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初名宝安,隶属东官郡。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更名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街道)。东莞相传因地处广州东面(今东南面)及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分东莞的香山镇立香山县(今中山市、珠海市和澳门)。
明万历元年(1573年)将东莞守御千户所、编户五十六里立新安县(今深圳市和香港),东莞地域随之缩小。清沿明制。
清朝,林则徐在东莞虎门销烟。
民国期间,先后隶广东省粤海道、粤中行政区、第一行政区和第四行政区。
抗日战争时期,东莞是东江纵队的抗日根据地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莞县属东江行政区管辖。
1952年,属粤中行政区。
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8年11月,东莞县曾短期隶广州市。
1959年01月,撤销惠阳专区,东莞县划归佛山专区。
1963年06月,复置惠阳专区,东莞县又隶惠阳专区。
1985年06月,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
1985年0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仍属惠阳地区管辖。
1988年01月,国务院批复将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
1985年01月,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09月撤消东莞县,建立(县级)东莞市;
1988年01月,升格为地级市,东莞市是全国4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之一,直属广东省。
1986年,东莞市开始撤区公所建镇,实行镇辖村体制;
1986年02月24日,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撤销东莞市莞城镇和篁村区、万江区、附城区等3个区公所,设立东莞市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万江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5个街道办事处。
1988年01月,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07月东莞市莞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成立,作为正县级单位(东莞成立地级市之后计划成立的第一个区,后被广州当局反对,设区计划夭折),管辖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和万江区街道办事处5个科级街道办事处。
2000年03月,撤销附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东城街道办事处;
2001年10月,撤销篁村区街道办事处,设立南城街道办事处;
2002年01月,撤销1988年01月分设的城内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合并重新设立莞城街道办事处;
2002年11月,撤销万江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万江街道办事处;

至2011年09月东莞市下辖28个镇和4个街道;各镇(街道)共下辖383个村和214个社区。村下辖若干村民小组,社区下辖若干居民小组。东莞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区管理;镇行政管理机构为镇人民政府,街道行政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村行政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社区行政管理机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