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毛RDS认证辅导,养殖场模块如何管理 

概述:杭州RDS认证公司,RDS认证流程,RDS认证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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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18:39:41 点击987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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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养殖场模块

本模块应对养殖场适用。

养殖场的审计程序可以在附录 A 中找到。

原则 1:禁止强迫喂食

序号

要求

说明

等级

F1.1

认证条件下,养殖场不应出售运用强迫喂食的水禽。

强迫喂食:任何强迫水禽食用超出其需求食物的做法。特别指的是利 用机械设备(输管〕来增加生产鹅 肝酱所需的肝脏脂肪含量的人工干 预方式。

关键

F1.2

认证条件下,养殖场不应运用强迫方式喂养动物,也不应运用外包 填鸭方式喂养动物。

外包:在某些国家,有些养殖场〔 也叫养殖站)仅在这个阶段中,对 水禽进行强迫喂食行为,但水禽并 不属于该养殖场。

如若认证水禽在生命任何阶段接 受了强迫喂养,则自动失去认证 资格。强迫喂养方式既不运用于养殖场,也不可以外包给其他工厂/位置。

关键

 

原则 2:禁止活拔羽绒

序号

要求

说明

等级

F 2.1

认证条件下,养殖场不应出售运 用活拔而得的水禽羽绒。

活拔:指任何从活水禽身上移取羽 毛的形式。

禁止强制或协助换毛。

所有羽绒应来源于作为食物而养 殖的水禽。

关键

F 2.2

养殖场不应运用活 拔羽绒方式养殖动物,也不应运用外包活拔羽绒方式喂养养殖动物。

 

关键



原则 3:遵守当地法律

序号

要求

说明

等级

F 3.1

养殖场应遵守当地关于动物福利的法律。

 

主要

原则 4:禁止平行生产

序号

要求

说明

等级

F 4.1

不允许平行生产。

 

主要

 

 

原则 5:喂食和供水

序号

要求

说明

级别

F 5.1

应始终为水禽供给干净、新鲜、安全的饮用水。

饮水应始终以一种无需过度竞争的方式进行供给(每一只水禽都分 配有饮用空间;有充足的饮水点和 水流量〕。

最好使用自动补充水量系统。如若 需要人工供水,则应当及时供给并 按一定规律进行检查(一天至少两 次〕。

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应确保水禽能够获得饮用水。

主要




F 5.2

应为水禽供给充足的食物以满足它们的营养需求,并维持身体健康。

应能够在白天进食,自由采食饲喂制度〔动物能够连续不断地获取食 物〕,始终为动物提供无需过度竞争就能获取的食物和饮水

〔每只水禽都分配有充足的饲喂空间〕,饲喂设施平等分布,为 水禽提供足够的空间进行进食和饮水。食物应每天至少两次进行检查,以确保有足够的食物。只要有可能,应尽量避免使用饲料转基因来源。

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应确保水禽能够获得足够数量的粮食。

主要

F 5.3

应有一项书面饲喂计划来确保水禽的营养需求。

 

建议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

 

 

 

原则 6:屋舍、养畜密度和户外活动

序号

要求

说明

级别

F 6.1

必须为产卵的雌性水禽提供局部封 闭的窝巢区域,以用来孵蛋, 且每片窝巢区域必须包括脆性筑巢材 料。

应为水禽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舒适的环境。建议至少每四只禽鸟分配一个巢盒。

主要



F 6.2

窝巢区域必须昏暗、防风雨、干燥。

水禽的窝巢必须相对于繁殖的筑巢习性保持干燥。窝巢区域应避光按照动物的自然睡眠模式。

次要

F 6.3

水禽应能够有房屋或棚屋来应对 极端天气状况。

各气候区的极端天气状况,如刮 风、雨夹雪、大雪、日晒等可能会 为它们的福利带来消极影响。屋顶 和天花板应保持良好状态并且防水。棚屋外墙壁应该防渗水。一且遇到恶劣天气, 应当能够筑墙。

次要

F 6.4

屋舍应远离(有可能)溢水区域。

溢水:水流溢出漫延至房屋。

次要

如果 F6.3是"否",无适用

F 6.5

棚屋和屋舍(包括窝巢区域)应通风良好,能够流人新鲜空气。

屋舍或棚屋必须妥善管理,去除氨 气和霉菌。

次要

如果 F6.3

是"否",无适用

F 6.6

棚屋和屋舍应能够自然采光。

 

次要

F 6.7

除了在热灯下多达四个周龄育雏,应提供至少每天八小时的黑暗时间和八小时的光照时间。

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应确保水禽有正常照明模式。

次要

F 6.8

如果使用人工照明,必须平均分布。

统一光照样式。

建议

F 6.9

屋舍和棚屋应具有坚固的地面, 并具有干燥区域以供落脚。干燥,无霉变的垫料应不断提供给水禽。

排水良好的地面。可以铺设网眼或 板条地面形成同样坚固的表面。该设施应遵循定期清洁计划。

次要

F 6.10

水禽应拥有充足的室内、室外空间, 以确保无需在以下方面进行竞 争:1.自由活动 2. 站立 3.转身 4.伸展翅膀 5.奔跑。

水禽可能在笼子里接种疫苗或其他情有可原的临时性原因持有。

主要

F 6.11

水禽不应存放在禁止动物表达正常行为的笼子中。

水禽应该有足够的面积来表达自然的行为,如伸展自己的翅膀,或与其他鸟类社交。

主要






F 6.12

水禽应自出生起六个星期拥有自由进出户外的权利。根据天气条件,如果禽类的健康或福利有可能受到损害, 暂时拘禁是允许的。

足够的出口数量,水禽应能看到出口。

次要

F 6.13

户外区域应有充足的、持续干燥的空间。

水禽不应被迫站立于水中或泥潭中。

次要

F 6.14

水禽应当能够进人水域以满足其习性需求。

水域应当有足够的深度能够让蹀掌不触底的情况下进行游泳。 养殖场应确保鸭和鹅都至少每周访问池。

建议

F 6.15

供习性行为需求的水域应当保持清洁,不受污染。

 

建议

F 6.16

书面应急计划(如:活在、断  水、 断电、供水、暴风雪、饲喂系统故障、运输车辆故障)中应考虑到水禽。

例如:应急电源、火灾疏散路  线、 灭火器。业务有超过五名员工必须有书面计划。养殖场有五个或更少的员工,就足够检查员采访农民。

次要

F 6.17

育雏棚中应能够控制温度。

第 1 日屋内温度应与幼鹅体温 相当。20 天后,白天温度应降 至户外温度。

 

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应确保动物不暴露于危险的波动的温度。

主要




原则 7:健康

序号

要求

说明

级别

F 7.1

应当咨询兽医制定书面禽畜健康计划(简称 VHP)。

 

建议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



 

疾病 或外伤

● 避免身体上的、营养上的或环境 上的压力

● 跛脚或其他腿部问题

● 反常行为活动

● 寄生虫传染 

● 气候条件 

● 接种疫苗和其他疾病处理方法

● 营养学 

● 环境状况,如粪肥、溢水管理

● 分布和觅食管理

● 驱逐食肉动物和控制鼠患

● 安乐死 

● 死亡数容许限及超限后续措施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求。

F 7.3

养殖场人员应当遵守 VHP 中所述措施。

 

建议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

要求。

F 7.4

兽医应定期回访养殖场检查水 禽健康状况。如若兽医发现有任 何水禽状态不佳,应立即采取充分措施。

兽医应每生长季至少回访一次。 此项要求经认证机构考量,可以排除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

次要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

F 7.5

兽医回访结果和后续措施如若需 要,应当记录。

此项要求可以排除小型养殖户团体 成员。

建议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

F 7.6

养殖户应当每天至少检查水禽健 康两次,以给予关爱。

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应确保其水禽的福祉。

建议

F 7.7

任何患病或受伤禽鸟应立即接受治疗以减轻疼痛。为保存一只或一群禽鸟的市场价值而不进行治疗是禁止的。

 

次要


F 7.8

应为患病和/或受伤的动物提供安全、无需竞争的地方进行康复。

饲料和饮水应提供在患病的动物的地方。地方每天至少两次必须检查,并如果有必要,提供支持治疗与兽医治疗。个人护理和治疗记录应在任何时候都提供。

次要

F 7.9

不应使用生长激素。

 

次要

F 7.10

外科手术,如若存在需要应当由兽医执行。

 

建议

F 7.11

水禽所受病痛或外伤不太可能会康复时,应立即实施人道的安乐死,使其立刻免去痛苦。

工作人员应知晓安乐死方式(快速、人道的方法〕。

次要

F 7.12

有关兽医药品或任何介人、死亡

率、跛脚、受伤及安乐死水禽〔原因和方式)的记录,应当至少保留三年或者对于其有效性的长度,以较长者为准。

 

建议

不适用于小型养殖户团体。

 

 

原则 8:保健,害虫和食肉动物控制

序号

要求

说明

级别

F 8.1

水禽住处应根据清洁政策定期、 彻底地进行保洁、消毒。

群与群之间应至少进行清洁。

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应确保其动物干净的床上用品和和住房。

次要

F 8.2

应当为所有在养殖场工作或参观养殖场的人员提供合适的洗手设施和厕所。

 

建议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求。




F 8.3

具备一项有效的用于控制参观 者、 车辆和材料的书面政策,为负责人员知晓并执行。

场所应当具备生物安全计划,防止养殖场之间疾病的传播。

 

操作超过五名员工需要有书面政策。有五个或更少的员工的养 殖,就足够检查员采访农民。

建议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求。

F 8.4

应当在养殖场人口处提供脚刷/消毒剂或鞋类屏障系统。

 

建议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

F 8.5

养殖场猫狗和其他宠物都不应当出现在水禽屋舍和棚屋。

 

建议

F 8.6

应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水禽不受食肉动物侵害。

 

次要

F 8.7

掠食动物的控制应当以人性化的方法进行。

第一道防御线应该是构筑栅栏以及使用其他方法避免野生动物和狗进人养殖区。致命的掠食者控制方法不宜采用,特别是引起剧烈疼痛和痛苦,如小鼓和腿部保持陷阱滥方法。

建议

 

 

原则 9:水禽的处理和管理

序号

要求

说明

等级

F 9.1

负责人员应接受过良好的实践培训,培训记录应至少保留五年或者对于其有效性的长度,以较长者为准。

操作超过五名员工需要有书面计划。有五个或更少的员工的养 殖,就足够检查员采访农民。

次要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求。





F 9.2

以下生理改造是禁止的:

● 去爪

● 穿孔

● 剪翅

● 修剪羽毛

● 阉割

如若羽毛发生损坏,允许对大片羽毛进行修剪。

次要

 

 

F 9.3

修剪鸟喙和去喙是禁止的。

 

主要

F 9.4

眼镜可以被允许,以防止在养殖场战斗。

那里的战斗是一个问题,那么严厉的措施,如降低放养密度,并提供更复杂的环境通常是必要的。

建议

F 9.5

应采取措施将水禽互相打斗和/ 或啄羽和其他消极行为情况降到最低。

禽群规模(一群中水禽数量过多〕,脏乱环境,营养问题都可能会导致消极行为,如打斗,恐慌窒息或竞争食物和水源。

如果禽舍容量大于 3000 只水禽,则应建立隔离墙,使得大于此数量的水禽不能互相见到。农场还可以当鸟年轻时经过经常通过鸟群,并暴露他们于噪音和新经验解决恐慌的风险。

次要

F 9.6

鹅不应被抛扔或甩放。

应将他们轻轻置于不超过 12 英 寸(30.5 厘米)或更低的高度。

次要



原则 10:可追溯性,识别性和隔离性

 

序号

要求

说明

等级

F 10.1

养殖户应时时更新程序,以确保所有大于 3 天年纪的、作为认证过的抵达养殖场的水禽来源是经过认证的。

接受检验程序应要求负责人员检查发票和运输文件。程序应时时跟进以反映当前状况。

此外应通过肉眼来检查(如果可以,则通过观察颜色和质量来判断 是否经过活拔羽绒)是否符合标 准。肉眼检查结果应做出记录,以反映检查动物的日期和数量,并由负责人员签字。

主要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求。

F 10.2

程序应包括接受、检验和委派负责人员等程序,以及负责人员的任命程序。

操作超过五名员工需要有书面计划。有五个或更少的员工的养 殖,就足够检查员采访农民。

次要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

求。

F 10.3

应证明该设施所有认证水禽来源都已经过认证。

对于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应证实传人该设施所有新进的水禽来自特定区域内。

应具备供应商范围认证、运输和销售文件中经认证水禽的清晰证明、所涉批号的复印件。

关键

F 10.4

新进人农场和离开农场的水禽记录应保存并保持 3 年,或者对于其有效性的长度,以较长者为准。

水禽数量,到达、离开日期。

主要

此项要求对小型养殖户团体成员不做强制要求。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