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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原则2:所有权、使用权及责任  对土地及森林资源的长期所有权和使用权应明确界定、建档并形成法律文件。   2.1 有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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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6:08:45 点击632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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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姐13510795891  QQ:729676438 原则2:所有权、使用权及责任 对土地及森林资源的长期所有权和使用权应明确界定、建档并形成法律文件。
2.1 有确凿证据证明拥有对土地和森林资源的长期使用权(如土地所有权、传统权利或特许协议)。
2.2 拥有法定及传统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当地社区应保持对森林作业的控制,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对他们的权利和资源保护的需要,除非他们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把控制权委托给其它机构。
2.3 要运用适当的机制来解决有关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纠纷。在认证审核中,要考虑任何悬而未决纠纷的环境及事态。涉及到很多利益的大量纠纷通常会导致一项森林经营活动失去认证资格。
原则3:当地居民的权利
应当承认并尊重当地居民拥有、使用和经营其土地、领地及资源的法定及传统权利。
3.1 当地居民应当控制其土地及领地上的森林经营,除非他们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把控制权委托给其它机构。
3.2 森林经营不能直接或间接地破坏资源或削弱当地居民的使用权。
3.3 森林经营者要与当地居民合作,明确划出对其有特殊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场所,并加以确认和保护。
3.4 在森林树种的利用及森林作业的管理体系等方面利用当地居民的传统知识时,应对他们给予相应补偿。应当在森林经营活动开始以前,在当地居民自愿和知情的情况下,就这些补偿条件正式达成一致。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