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2016报名咨询 

概述:公共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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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11:34:40 点击177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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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考试介绍:

考试介绍: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部2005年10月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食物选择、食谱编制、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保健品销售、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特殊职业者。


学习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一)助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高中或中专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 大专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2年以上。 3. 大专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1年以上。 4. 中专以上学历,医护、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二)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中专以上学历,医护、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工作 6 年以上。 2. 大专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大专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5.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4年以上。


(三)高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6年以上。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8年以上。


参考目前已经开展全省统一鉴定或试点鉴定的省份的考核方案。 公共营养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题卡作答 纸笔作答10%理论知识10090%专业技能综合应用、案例分析、食谱编制、应用计算100100%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题卡作答 纸笔作答10%理论知识10090%专业技能综合应用、案例分析、食谱编制、应用计算100100%综合评审撰写论文书面答辩100100% 报名材料: 2张二寸、4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及单位开具的从业证明2份。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考试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现实行“统考日”制度。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5、7、9、11五个月进行。 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每年的5月和11月。


鉴定方式: 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资格认证: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助理公共营养师颁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公共营养师颁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公共营养师颁发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1、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信息学院南校区

2、乘车路线:32路71路 信息学院南校区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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