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丈夫在外包z养情人,妻子能起诉要回财产吗?广州赠与财产 

概述: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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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4:01:05 点击2652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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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律师解答:可以的,丈夫无权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包z养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妻子可以起诉要求情人全额返还赠予的财产。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首先,关于杜某向李某赠与财产行为的效力问题。杜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李某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违反公序良俗。因杜某基于此种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李某,现其妻子黄某主张返还。在杜某、黄某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双方对夫妻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杜某赠与李某大额财产,显然不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其未经妻子黄某的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某,侵犯了黄某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在黄某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的情况下,该处分行为亦属无效。而李某基于无偿赠与行为取得案涉财产,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情形。因此,黄某要求李某返还杜某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杜某所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杜某、黄某二人共同共有,亦未分割,故李某应当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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