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天河区海珠区公司业务咨询律师 

概述: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 微信号:chen21070529;Q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广州经办过刑事、民事、婚姻家庭、商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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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4:01:05 点击2656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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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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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0925766 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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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 微信号:chen21070529;Q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广州经办过刑事、民事、婚姻家庭、商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无罪轻罪、缓刑减刑等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公司股权、公司重整、清算、房产买卖违约纠纷、借款民间借贷纠纷等合同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法学功底扎实,庭审经验丰富,辩论和处理各类案件技巧娴熟。为诸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满意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非诉讼纠纷处理技巧和经验。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以及作用


 

一、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况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内部通过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的一整套制度。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者”,是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专门从事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企业对外经济联系日趋广泛。在激烈的竞争中,企业对法律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密切,对企业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并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发展。

(一)西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欧洲的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法国某石油公司设有350多名企业法律顾问,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全球有企业法律顾问360多人。欧洲每千名企业员工所对应的法律顾问数为1.4人,每名企业法律顾问所对应的辅助人员为0.8人。美国的大小公司都请法律顾问,公司运作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本企业专职的法律顾问。可以说,在美国,企业从成立那天开始就离不开法律顾问。有很多场合,企业老总都委托法律顾问出席。


 

因此,在发达国家企业治理结构中,法律顾问制度被称为“金拐杖”。他们靠着这个“金拐杖”不仅促进了本国经济的发展,也使企业的资本在世界得到了扩张。


 

(二)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迅速开展起来的。1997年3月,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范围,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已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在其机构内应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其聘用的专职独立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此后,国家先后制定发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为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

目前,中国已有相当数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了总法律顾问, 基本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型的企业集团和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也基本设立了专门的企业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了专职企业法律顾问。民营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制度也正在逐渐地建立起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适应了法制经济的需要, 特别是适应了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走上法制的轨道,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一大批中国企业的发展迈向国际化和现代化,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但是,目前还有相当的企业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传统的基础之上,企业的法律意识主要是由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法律知识水平决定的,其企业的法律事务是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的决定,由行政办公室执行。这些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普遍认为:他们在经营过程中有特别谨慎的行为、灵活和广泛的公关行为以及特别的关系背景即可以避免出现和“摆平”法律纠纷。充其量在企业遇到难以逾越的法律纠纷时,高价聘请社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以事后补救的方式解决其法律纠纷。


 

这些企业的这种“灵活”的机制,在市场经济法制不健全的时期的确尝到过一些“甜头”,但随着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这种甜头逐渐变成了苦头。


 

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健全的企业在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备的企业的法律纠纷中,往往处于劣势的地位,在企业利益遭受法律损失,往往以“破财免灾”来告慰自己的利益损失。


 

例如在我国发达地区的深圳,企业总数约为16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99%。年营业额为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不少于5万家。这类企业中因无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而引起的损失,每家年均不少于1万元,略以推算,近八成未设专职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的总损失每年可达数亿元之巨。深圳是这样,其他地区可想而知。因此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是中国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企业法律顾问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本特征

在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律师队伍一般由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组成。公司律师在我国就是指的企业法律顾问。其基本特征是:


 

1、企业法律顾问是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并进行国家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


 

2、,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主要从事以本企业经营管理为主的内部法律服务;


 

3、企业法律顾问一方面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需要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企业法律顾问还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献计献策,需要丰富的经济学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以及生产技术知识,是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4、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的内部职工,属于本企业内部工作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本任务

1、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审核或参与起草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管理经济合同及处理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事务,代理企业进行诉讼、非诉讼活动,开展法律方面的宣传咨询活动等。


 

2、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协助企业领导人使企业的组织和行为遵守法律的规定,实现依法经营管理,其途径有二,一是通过本部门直接的管理活动,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对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的管理等等;二是通过间接的管理手段,如参与、建议、咨询等方式,促使企业领导人和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而实现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3、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企业法律顾问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在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企业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种纠纷,依法获得损害赔偿,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就是要保障企业要依法经营管理。这一原则,也是对企业法律顾问最基本的要求,是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履行职责的基本特征。


 

2、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原则

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业性质决定的。法律顾问要通过自身富有成效的工作,防止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企业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要依其职责全力予以维护。如果企业谋取的权益是违法的,企业法律顾问不应支持、维护,而应当是提出法律意见,加以纠正。支持、容忍本企业从事违法行为,不仅将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和损失,也与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和职业道德不相容,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3、为本企业服务原则

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是办理其所在企业的法律事务,而不应当承担本企业之外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国家对此有很严格的要求,如日本、法国等国家明确规定企业法律顾问与律师两种职业不能相互兼任。美国企业在聘用企业法律顾问时,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企业法律顾问不得再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办理非本企业的法律事务。企业作出以上规定主要原因是:如果企业法律顾问又从事社会律师工作,在处理与本企业权益有关的法律事务时,企业权益可能面临风险。


 

4、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

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工作基本上可分为“事前防范性”和“事后补救性”两大类。前者是从法律的角度避免风险,预防纠纷的发生;后者是纠纷发生后进行妥善处理,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这两大类工作中,前一类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也就是说,企业法律顾问应当通过参与经营决策、参加企业管理和承办具体法律事务,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减少风险,消除纠纷隐患。有效的事前防范,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管理成本,这也是企业配备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目的。因此,评价企业法律顾问水平和业绩,不应当仅仅是看其“打官司”的能力和业绩,更重要的是要考察其避免纠纷、消除“打官司”隐患的能力和业绩。这就要求其在参与企业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经营决策中“不仅仅说不”,即不仅仅从法律的制约性上否定一项决策,指出其风险所在,而且要为企业经营者指明法律上可行的企业途径,使企业决策得以实施。


 

5、以管理为主的原则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的管理工作,包括承担有关企业管理职责和直接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另一类是间接的服务性工作,即通过建议、咨询、宣传等,为企业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很明显,第一类工作应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企业法律顾问也正是依此来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


 

(四)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

根据国务院《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


 

1、基本权利: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本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办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法律、法规和企业领导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2、基本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