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册商标过程中的常见疑问解答 

概述: 大家在第一次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实注册商标并没有小伙伴们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和复杂,成都中络智和知识产权公司在此为大家先简单解答两个日常被申请人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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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17:03:14 点击83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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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第一次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实注册商标并没有小伙伴们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和复杂,成都中络智和知识产权公司在此为大家先简单解答两个日常被申请人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1、一个商标最多能注册几个类别?

答:《商标法》对此并没有规定的。

商标国际分类表中一共包括了45个类别,其中商品共有34个类(从1-34类为商品类别),服务项目共有11个类(从35-45类为服务类别),商标尼斯分类表中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需要注册几个类别,也可以全类45个都注册。

从2014年5月开始《商标法》正式开始实行新的商标实施条例,商标局规定商标可采取“一标多类”的注册制度,因此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一份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多个类别注册同一个商标,不需要重复进行多次提交申请。

2、不同类别可以注册相同名称的商标吗

答:只要这个商标未被注册,或者不存在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申请人同时申请同一个商标名称的情况,那么只要不是相同类别则是可以注册相同名称的商标的。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以下是无法申请成功的情况: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且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且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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