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质量检测报告 甲醛释放量 木件 +重金属溶出 油漆检测 

概述:安姆斯检测承接木制家具质量检测报告 甲醛释放量 木件 +重金属溶出 油漆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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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是目前家具行业中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木家具中的有害物质限量主要针对两种:一种是由板材和胶粘剂散发的甲醛释放量;另一种是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的可溶性铅、铬、镉、汞重金属含量。标准规定,木家具中的甲醛释放量≤1.5mg/L,色漆中重金属含量分别为: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
甲醛是家具中污染室内空气的头号元凶。在本标准颁布实施前,由于家具标准中没有甲醛释放量的具体技术要求,对于家具中甲醛释放量的检测主要依据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4.3.11条“采用的各种人造板,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只能根据人造板标准检测中密度板和刨花板家具中甲醛释放量,对于部分非采用这两种材料和其他人造板制造的家具无法进行检测。
人造板
根据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强制性标准要求,各种胶合板、细木工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大于1.5mg/L的为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甲醛释放量大于1.5但不大于5mg/L的产品属E2级,必须饰面处理后方可允许用于室内。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的甲醛释放量不大于9mg/100g的为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甲醛释放量大于9mg/100g而不大于30mg/100g的产品属于E2级,必须饰面处理后方可允许用于室内 内墙涂料
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是综合考虑内墙涂料的类型、组成及性质,在施工以及使用过程中能够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下降等诸因素条件下制订的。内墙涂料中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甲醛、可溶性铅、铬、镉和汞等重金属。
根据标准规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200;游离甲醛(g/kg)≤0.1;在重金属(mg/kg)中,可溶性铅≤90,可溶性镉≤75,可溶性铬≤60,可溶性汞≤60。
溶剂型木器涂料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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