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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黄爱军律师,联系电话13712520301,现执业于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A栋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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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东莞劳动法专业律师黄爱军13712520301 劳动仲裁虽然不像诉讼那样严格和复杂,但是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般员工来说,想在劳动仲裁中取得主动权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根据法律和实践对其加以总结,希望能对需要它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要确定所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以及可否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得以解决 并不是每一个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所以,一个人在申诉之前一定要认清自己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到底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其他的民事关系。 1、劳动关系及事实劳动关系是合法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责任在于员工。员工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先证明此关系的存在。如果员工对此证明不力的话,将可能导致败诉。 员工证明与被申诉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劳动合同,这是最有效的证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条、银行工资卡记录、休假条、交接单,工作证,工作服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养成保存这些东西的习惯。 2、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对于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是一个难题。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向律师咨询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询问是否立案的方式来确定。如果确定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时就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存在劳务输出或者输入关系的话,一定要先区分清哪一种是劳动关系,哪一种是劳务关系。不可把劳务关系误认为劳动关系。否则必将徒劳无功 (3)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节省时间。 如果单位给你打有工资条时,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该款项。虽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这属于劳动争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并且如果不过诉讼时效的话,胜诉也不成问题。 可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第一步就是要把握好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并充分收集和掌握对自己有利的各项证据。只有把握好这一点,才能确定好救济途径,才能于仲裁之初不致犯错,并为下一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一定要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虽然这一规定不合理,但在劳动法没有修改之前,申诉人还是要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执行的。超过六十日的话就会丧失实体权利。这样的话,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申诉主体的确定 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诉主体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为申诉人主体,二为被诉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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