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怎么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概述:商标注册 申请专利 ISO认证 CE认证 双软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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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怎么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注册商标的使用?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从立法精神上讲,商标的使用应该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因此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作的权利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只有在实际的商品、服务交易中产生的使用证据材料才具有证明力。

  二、充分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首先要符合以下要求:第一、证据材料上要有被申请商标的标识。第二、证据材料上要能够显示出被申请商标的使用者。第三、证据材料反映出的必须是将该商标使用于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第四、证据材料必须是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间内产生的,即从申请撤销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第五、证据材料必须是原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否则,不具有证明力。

  三、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商标注册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如何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呢?

  1、发票:如果发票只填写了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该发票则不具有单独的证明效力。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

  2、合同(或协议):大多数合同(或协议)均没有载明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或者合同签订的时间未明确,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形成锁链,合同(或协议)的证明效力微乎其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同时,要注意保留与合同履行情况相关的证据,如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很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由于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而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在进行答辩时应尽可能多的提供各种证据材料,以保证证据的充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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