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税务师培训学校:四月征期必看 

概述:   1、上个月已经下载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生成了可扣除额,计算2019年3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还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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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09:19:47 点击228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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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个月已经下载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生成了可扣除额,计算2019年3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还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税总答复:需要,这一点很重要。扣缴义务人每次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生成可扣除额。在此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则本月不会生成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也就是说,当月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为0,纳税人将会因此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此前有过类似情况,也不要着急,本月点击后,将会生成包含往期可享受的累计可扣除额,纳税人前期未享受的可扣除额在本月可补扣享受。

 

  二是如果3月份已经发放工资并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在办理扣缴申报之前,如果预扣的税款没有变化,请务必不要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以防再次点击后重新生成的可扣除额与之前计算应预扣个人所得税时生成的可扣除额不一致,导致申报时出现申报税款与实际代扣税款不一致问题。

 

  小编提醒: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您填写或导入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后,点击上方的“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勾选“我确认需要自动预填”,选择“预填人员范围”后,会根据您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中的相关信息,自动提取专项附加扣除额的。

 

  4、按季申报的经营所得纳税人,4月份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税总答复:纳税人主要有以下三种申报方式:

 

  一是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下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帮助投资人代办经营所得申报。

 

  三是投资人或者其办税人员可以前往被投资单位对应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5、网上完成经营所得个税申报后,如何办理税款缴纳?

 

  税总答复:税款缴纳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个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后,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通过个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二是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投资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的,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投资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缴款;同时,也可以在办税人员代为申报后,由投资人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缴纳税款。

 

  6、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过期了怎么办?

 

税总答复:过期将影响您缴纳税款,因此请在限缴日期前持《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银行柜台缴纳税款。如果超过限缴日期,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或者扣缴客户端进入银行端查询缴税模块,重新打印凭证办理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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