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南山镇合伙协议纠纷诉讼律师合法解除合伙关系委托 

概述:佛山三水区南山镇合伙协议纠纷诉讼律师合法解除合伙关系委托律师办理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号码:1838479509。 合伙各方是否存在共同出资和共同经营行为,是认定合伙关系是否形

刷新时间:
2023-06-25 17:30:44 点击21756次
服务区域:
全国
联系电话:
13631365644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物流:4.0  服务态度:4.0
默认4分 我要打分
佛山三水区南山镇合伙协议纠纷诉讼律师合法解除合伙关系委托律师办理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号码:1838479509。


合伙各方是否存在共同出资和共同经营行为,是认定合伙关系是否形成的重要考量因素,在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出资行为属于垫资时,人民法院不宜认定当事人之间构成合伙关系。


  案件:A、B合伙协议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216号


  首先,虽然B一直主张其与A之间存在合伙关系,但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B与A之间并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伙协议,B所主张的合伙关系亦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其次,根据B的陈述,兴华公司之所以能够承包海棠湾洲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得益于其在该工程招投标期间的运作。而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在兴华公司从新天房公司处承包海棠湾洲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后,兴华海南分公司已分别与A、B于2013年5月27日和2013年6月1日签订了《承包协议书》,约定将海棠湾洲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标段宴会厅、餐厅、地下一层会议室工程发包给A施工,将海洋餐厅、健身房、儿童活动中心和SPA水疗中心工程发包给B施工。从合伙关系的构成要件上看,合伙各方是否存在共同出资和共同经营行为,是认定合伙关系是否形成的重要考量因素。本案即便如B所言,其为案涉工程支付了招投标费用、后期维修费用等款项,但在A否认其与B之间存在合伙关系,而海棠湾洲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承包人为兴华公司,B仅为该工程部分工程实际施工人,不能排除B支付上述款项的行为系基于为兴华公司或A垫付而产生。换言之,在无其他有效证据相佐证的情形下,本案不能简单因B主张有上述款项支付行为即当然认定其与A之间对案涉工程存在共同出资和共同经营行为。


  再次,案涉630万元款项系兴华海南分公司于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支付给B的,B主张该笔款项是其按照案涉工程总造价30%的比例抽取形成。尽管A在上述付款单据上签字确认,但因B提取上述款项时案涉工程尚在施工期间,此时B即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收取款项,显然有违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这一合伙关系的必要构成要件。


  综上,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认定B与A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原判决认定A与兴华海南分公司签订的《承包协议书》系B与A合伙承包错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





梁慧律师,专利代理师,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与法学双学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在教育、医疗、电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有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期间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纠纷、商标权纠纷、人身伤害赔偿、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合伙协议、婚姻家事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同时担任企事业、村居等常年法律顾问


广东专业合伙纠纷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天安数码城6期2座2楼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号码:1838479509。


公交站:天安数码城南、天安数码城北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