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律师: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也可追债吗 

概述:借款纠纷律师: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也可追债吗

刷新时间:
2025-04-25 14:51:43 点击90187次
标签:
服务区域:
广东/广州/天河/冼村街道
执业机构: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631306506 杨律师
QQ:
1348661382
信用:4.0  隐性收费:4.0
描述:4.0  产品质量:4.0
物流:4.0  服务态度:4.0
默认4分 我要打分

136-3130-6506(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在当下用微信、支付宝线上转账已经成为常态,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仅凭网上转账凭证能成为借贷纠纷的证据吗?答案是肯定的。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也可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下面就用一个案例来说明这点。

基本案情:

小黄与小李是好朋友,因小李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向小黄借款。小黄为图便利,遂通过微信多次转账给小李,小李也出具借条一张,写明借款30万元。后来小李未还款,小黄向小李索要借款,但小李以没有转账凭证为由拒绝还款。小黄无奈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小李偿还借款30万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小李偿还小黄借款30万元。

法官说:

法律规定当事人仅能提供借条等借据时,应当综合案件事实认定借贷金额、是否交付、交易方式、消费能力等相关要素。

而本案中,小李虽然指出小黄没有转账依据,但小黄提供了时间跨度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包含了小李的手机号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以及小黄与小李微信转账中各自的银行账户信息,能够形成证据链,所以法院依法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